2024年11月3日主日
講員:丁長勤牧師
講題:罪與罪得赦免
經文:《約翰一書》1章8節-2章2節
前言:凡是自認為認識神,與神相交,並且行在光明中的人,必然與弟兄姊妹之間有美好的團契,應該不會像行在黑暗中的人自以為無罪(自以為義);因為在光明中的人和其他在光明中的人是可以相交的,罪也得到了洗淨。可是…
一、 我們沒有罪!?(《約一》1:8-9)
1. 自欺,心中無真理
2. 認罪的,必得赦免
二、 我們沒有犯過罪!?(《約一》1:10-2:1)
1. 以神為說謊的(騙子),心裡沒有祂的道
2. 不要犯罪—不是沒有犯過罪
3. 犯罪者的中保—耶穌基督
三、 耶穌為我們的罪做了挽回祭(《約一》2:2)
1. 罪人才需要挽回祭(贖罪祭)
2. 所有的人都需要耶穌的挽回祭
結語:認識神,才能認清自己,才會需要他為我們設立的救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