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歌:《新頌》277 進入至聖所在(Youtube中和行道會頻道)
經文:《歷代志下》19章1-11節
釋義:猶大王約沙法平安回到耶路撒冷,哈拿尼的兒子耶戶先見對約沙法說:「你怎麼可以幫助惡人,愛那恨耶和華的人?因此耶和華的憤怒臨到你了。然而你還有善行,因你從國中除掉亞舍拉,立定心意尋求神。」約沙法住在耶路撒冷,他出巡猶大全地,從南到北,引導百姓歸向耶和華,在猶大堅固城設立審判官,他對審判官說:「你們要謹慎行事,因你們審判不是為人,而是為耶和華,祂必與你們同在。你們應當敬畏神,謹慎辦事,因為神沒有不義,不看人的情面,也不受賄賂。」(1-7)
約沙法也在耶路撒冷委派一些利未人、祭司和以色列各家族的領袖,替耶和華施行審判,處理耶路撒冷居民的訴訟。約沙法吩咐他們說:「你們當以敬畏神、誠實和純正的心辦事。住在各城的同胞,因殺人,或違犯律法誡命的訴訟呈到你們面前,你們應當勸誡他們,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,以致憤怒臨到你們,這樣你們就無罪了。亞瑪利雅祭司長管理屬神的事,猶大家的領袖西巴第雅管理屬王的事,你們應當壯膽辦事,願耶和華與善人同在。」(8-11)
問題:
1.耶和華為何對約沙法生氣?
2.約沙法告訴審判官面對訴訟案應有的認知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