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歌:《新頌》117真平安(Youtube中和行道會頻道)
經文:《列王紀上》8章22-40節
釋義:所羅門在獻殿儀式結束後,站在祭壇的前面,為自己的政權穩固和百姓的平安,向耶和華獻上祈禱。首先,他求耶和華應驗曾向他父親大衛所做的應許—永遠不斷人坐以色列的王位;因為耶和華是守約施慈愛的,而所羅門自認是謹慎遵約行的(22-26)。
接著,所羅門自表謙卑,承認他所造的殿並不足以作為耶和華的居所。即便如此,所羅門還是求耶和華晝夜看顧聖殿,並且垂聽以色列王和百姓在殿裡,或向殿所做的禱告,並赦免眾人的罪(27-30)。所羅門隨後列舉一些以色列人會到殿裡,或在遠方向這殿做的禱告。
當人和他人起了糾紛,無法判定是非善惡,必須到聖殿求問時,求耶和華斷定是非,賞善罰惡(31-32)。
當以色列人得罪耶和華,敗在敵人手下,如果願意承認自己有罪,到聖殿裡向神悔改,求耶和華赦免,帶領他們從被擄之地歸回(33-34)。
若以色列人犯罪受到旱災懲罰,他們願意認罪悔改,向神的殿禱告,求耶和華能赦免他們,並降雨在地上(35-36)。
若是以色列人遇到任何的天災人禍,或是敵人犯境等災難,當他們眾人或僅只有一人,自覺有罪而向聖殿祈求,不論什麼,都求耶和華垂聽應允。不過所羅門也承認耶和華知道人心,並會照各人所行的報應,目的乃是要讓世人能向耶和華生敬畏之心(37-40)。
問題:
1.所羅門認為聖殿可以做為耶和華居住的地方嗎?
2.人向聖殿禱告蒙垂聽,有哪些先決條件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