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7月21日主日
講員:丁長勤牧師
講題:你是猶太人的王嗎?
經文:《約翰福音》18章28-40節
前言:約翰並沒有記錄耶穌在大祭司該亞法宅邸內受審的情形(參《太》26:57-68),而是直接跳到在羅馬巡撫彼拉多面前受審。既然耶穌已經被大祭司召聚的公會定了罪,為何還要送到羅馬的官府
一、彼拉多與猶太人(《約》18:28-32)
1.彼拉多的側寫
2.猶太人起訴耶穌—作惡的
3.猶太人沒有的權柄;但是彼拉多有—處死刑的權柄
二、彼拉多審訊耶穌(《約》18:33-38上)
1.耶穌的罪名—猶太人的王
2.耶穌的國不屬這世界
3.耶穌真實的身分—真理的王
4.彼拉多的迷惘—真理是什麼
三、彼拉多想釋放耶穌(《約》18:38-40)
1.彼拉多讓猶太人做選擇
2.猶太人選了「強盜」巴拉巴
結語:在判刑的審判台前,唯有真理才能定人的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