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1月24日主日
講員:丁長勤牧師
講題:在光明中生活
經文:《約翰一書》2章3-11節
前言:在我們接受福音之後,生活上的轉變是必然的;因為我們與神、與人之間的關係發生了變化。不過,若在解釋這些變化上把人引向錯誤的方向,例如說自己沒有罪,不會犯罪(參1:8-2:2),或是與教會其他人的關係出現問題,這都是約翰所擔心的
一、認識祂?(《約一》2:3-5)
1. 認識祂,就要守祂的誡命
2. 不守誡命,就是騙子,心不真
3. 守主道=愛神=在主裡面
二、住在祂裡面?(《約一》2:6-8)
1. 在主裡面,就要照主所行的去行
2. 起初的,也是新的(《利》19:18; 《約》13:34)
三、在光明中?(《約一》2:9-11)
1. 在光明中的,不會絆跌(別人)—《羅》14:13
2. 不要嫌棄弟兄,那會使我們眼瞎如在黑暗中
結語:我們與神和人的關係上,都還有許多功課需要學習。